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锂离子电池与监控系统的关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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锂离子电池与监控系统的关系

发布日期:2018-12-11 作者: 点击:

  大连监控系统锂离子电池和锂聚合物电池(Lithiumlon/polymer)电池:长18个月。储存已经使用过的对讲机电池,请先放电50,并储存在凉爽、干燥处。这项提示适用于需要停止使用电池的时间少于30天。    


  每次使用已经停止使用2个月以上的对讲机电池,都要先完全放电再完全充电。镍镉电池(NickelCadmium)或镍氢电池(NickeMetalHydride)充电14-16小时。锂离子电池和锂聚合物电池(Lithiumlon/polymer):首次充电时指示灯变绿后再多充1-2小时。   


  对讲机电池在低电量报警后请及时更换电池并对电池进行充电,避免电池过度放电。请务必使用对讲机电池标配座充或排充对相应电池进行充电。对讲机电池在充电前,先将电池稳定在室温22℃左右,同时在室温下充电,在4℃以下或40℃以上环境温度下充电会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和充电效率。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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